刘金春律师,现为浙江泽大(宁波)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刘律师自2007年起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已十六年。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2011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开始执业,执业期间,参与多起大型集团公司的破产重整、清算业务,以及改制重组。同时兼任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承办了大量包括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股权、重组重整、劳动争议在内的各类案件。代理国有企业及下属子公司通过诉讼及破产清算程序为国有企业实现不良资产清收,清收回款9000余万元。在代理某商业银行的大型车辆贷款200余起清收业务,最终为该行清收回款3000余万元。在执业过程中,也办理了部分有影响力的重大刑事案件,并通过努力将特大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死刑案件,经上诉后二审改判死缓。还办理了涉及人员较多,影响力较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介绍卖淫、开设赌场等案件。